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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小区充电重庆 重庆电动汽车充电站

来源:时间:2022-12-17 17:11:53编辑:人气值:0

今天给各位分享新能源汽车小区充电重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重庆电动汽车充电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到2025年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 新建小区全覆盖

易车讯  日前,从官方渠道获悉,重庆市发布《重庆市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及到2025年全市要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新建小区将全部覆盖。

重庆表示到2025年底,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服务效率、技术能力、覆盖率在西部地区达到领先水平。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新建小区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共车位实现充电桩全覆盖,超快充网络、换电网络寻站半径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

此外未来还将加快充换电网络规划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补齐区县、乡镇(街道)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换电站“区县全覆盖”、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乡镇(街道)全覆盖”,具体如下:

一、发展趋势和现状

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充电站、换电站、加氢站数量快速增长,行业技术不断提升,超级快充技术向480kW以上大功率、800V以上高压方向发展,开展基于分时电价和云管理充放电功能的车网互动(V2G),有序用户充电策略,实现电网负荷“削峰填谷”;标准体系逐步完备,动力电池回收更加规范、储运更加安全、再利用更加高效,蜂窝车联网(C—V2X)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实现多场景规模化示范布设;产业生态稳步形成,车电分离模式从技术研究向商业化应用转化,商业金融模式不断探索创新,综合能源站成为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方向,充储泊服务呈现一体化发展趋势,高精度地图在无人驾驶领域深度应用,持续迭代完善。

重庆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基础较好,全市现有充电设施建设企业270家,已累计建成充电站2407座、换电站80座、充电桩8.8万个,具备良好的充换电网络服务能力。成功创建国家电动汽车换电模式示范城市,规模化推广公共领域换电车辆运营。建成石渝高速公路双向128公里车路协同示范道路和近百公里城市示范道路,累计布设路侧单元526套。高速公路快充网络覆盖率达90%,开通成渝“氢走廊、电走廊、智行走廊”示范线路。建成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新型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下一步,要根据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网络布局、建立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好支撑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服务效率、技术能力、覆盖率在西部地区达到领先水平。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新建小区充电桩覆盖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共车位实现充电桩全覆盖,超快充网络、换电网络寻站半径原则上不超过5公里,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其中,超级充电桩覆盖率超过20%,加氢站满足车辆运行需求,充换储综合能源站广泛推广;培育1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头部企业,建成国家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科研及产业化平台;率先建成能源网、交通网、信息网“三网”融合应用平台;建设车路协同道路超过1000公里,新增智能网联路测设施超过1200个,累计启动超过500公里智慧高速公路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充换电网络规划布局。根据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电网、路网规划,制定充电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加快开展中心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中型卡车、重型卡车等运营类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地规划,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予以保障。补齐区县、乡镇(街道)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换电站“区县全覆盖”、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重庆高速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

2.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公交站、火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等交通重点区域的充换电储能基础设施网络,充分利用已有场地资源进行充换储一体化能源站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运营企业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实施智能有序充电。(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国网市电力公司,有关区县政府)

3.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推进车辆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在线监测、故障预警,有效提升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平台数据应用与商业化运营,打造具备聚合充电、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停车引导等公共服务功能的移动端应用。强化数据治理措施,健全数据安全体系,确保平台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国资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4.加速推进新技术应用。加快液冷大功率充电技术规模化应用,推进新建大功率高压充电设施,结合功率智能柔性分配技术,开展存量充电设施升级改造。率先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电场站、加油加气站建成一批480kW及以上大功率充电桩,适度超前布局大功率高压超快充服务网络。加强车桩两侧协同创新,推动超充技术由中高端车型向低端车型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5.加快氢能网络建设。充分利用长寿区、潼南区等地工业副产氢资源丰富的优势,稳步推进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等设施设备建设。支持两江新区、九龙坡区等重点区县,在园区、港口等示范区域布局建设加氢站。持续推进成渝氢走廊建设,在渝蓉高速公路等沿线率先布局加氢站,支持氢能源行业企业联合相关物流企业,不断提升成渝城际氢燃料电池物流车示范运营规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重庆高速集团,有关区县政府)

6.推进“三网”融合互通。推动能源与交通领域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和高效运营,在数字交通物联网大数据服务平台、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交通数据资源基础上,融合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相关数据,实现能源网、交通网、信息网融合发展,形成广泛互联、开放共享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二)加快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道路信息化改造。积极开展智能路网改造,加快C—V2X路侧单元等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道路通信设施、视频监控设备、交通信号灯等智能互联,满足复杂条件下车路协同运行需要。持续拓展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分步建设园区级、城市级规模化车联网基础设施网络,支撑智慧交通体系和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有关区县政府)

2.提升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水平。深化川渝协同协作,共同推进成渝高速公路扩能、遂渝高速公路扩能等智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持续提升成渝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批类型丰富、实用性高的高速公路应用场景,实现隧道无线定位、急坡弯道路侧感知预警等特色应用,提升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及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重庆高速集团)

3.建设高精度地图基础数据平台。基于重庆山地城市地形地貌特征,鼓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建设动态高精度地图基础数据平台,整合地图服务商、整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基础设施供应商、科研院所以及交通管理部门数据资源,推动北斗高精度定位、多源辅助定位及相关新型定位定姿技术的深度融合。强化地图基础数据平台安全监管,保障数据平台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4.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庆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西部(重庆)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集算法开发、服务支持、运营保障、资源配置于一体的高性能算力资源集聚高地,加快建设国家级算力枢纽,构建高水平算力调度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工智能算力支撑,为汽车软件与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大规模算力服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政府)

(三)发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

1.推动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支持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加强电池无损检测、自动化拆解技术研发,提升电池循环利用拆解重组效率。积极拓展废旧动力电池应用场景,创新梯次利用商业模式。推进新一代电池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示范,在本地就近实现废旧动力电池规范回收、安全储运、绿色高值利用,力争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电池回收、储运、利用一体化产业高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

2.加强电池回收评价与质量监管。整合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各方资源,探索建立动力电池评价监管体系,推动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平台,对动力电池生产、销售、使用、回收、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等环节的产品信息、物质流向、责任主体等进行全流程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

(四)优化服务保障体系。

1.推进“充储泊”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充储泊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充储泊、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应用。运用移动充电桩、充电机器人等新型设备,通过大数据技术整合智慧停车系统数据,推动智能化停车与充电服务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健全充储电价支撑政策,探索开展V2G商业化示范应用,充分发挥电动汽车规模化、分散式储能优势,建立电动汽车储能池,平衡电力系统峰谷负荷。依托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充换电站建设用户侧储能项目,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2.研究编制技术标准。鼓励充换电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等研判发展趋势,积极研究编制充换储技术标准。推进大功率高压充电标准制定,修订充电接口相关标准,组织行业进行样品开发和测试验证。探索建立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充分利用储能设施在能源领域应用经验,建立涵盖储能系统与充换电设备及其应用的储能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检测服务能力。围绕车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目标,持续推进车检制度改革。加快检验机构布局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提升电动汽车充换储设备及设施检测认证能力,为充换储网络稳定运行、电网有序调峰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提高充换储设备及设施的安全性和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有关区县政府)

4.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汽车、电池和充换电基础设施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充换储设施安全验收、年度安全检查及退出机制,制定场站安全审核地方标准。采用政府监督、企业负责的方式,完善数据安全与信息隐私安全保护。(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国网市电力公司,有关区县政府)

5.打造后市场服务体系。鼓励运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对电池租赁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引导汽车企业围绕汽车金融保险、电池保险、汽车维保、汽车后装、汽车电池全生命周期服务等领域,打造便捷高效、体验舒适的后市场服务体系。支持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促进汽车后市场价值链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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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物业:在小区安装的电动车充电桩多久充满电,求充电桩种类介绍

使用智能充电桩充电充满需要6-8个小时不等。

目前,市场上的智能充电桩大体分这两类:

1、智能充电桩

主要是安装在小区、学校、工厂等场所,一台充电桩可同时给10辆电动车充电供30辆电动车交替充电;主要适用于两轮、三轮电动车;

2、智能充电柜

主要安装在商场,供外卖小哥和快递小哥使用,充电时可将电瓶放进小柜子里锁起来保障物品安全;有些学校或小区也会安装这种充电柜;一次性只能同时给9辆电动车充电;

如果您的小区大功率车辆多的话,可以选择这款:6路一体机充电桩

可同时给6辆电动车充电,三轮、四轮的老年代步车也可以使用;因为厂家已经把插座、二维码、铝合金及内部的走线安装好了所以在安装时直接接线就可以了,分分钟就安装完成了!

以上这几款智能充电桩,都是借助于移动支付平台,4G物联网解决方案,微信扫码即开启充电,所有设备终端均连接移动互联网:

1、车主可实时了解电动车充电状况;充电主机设备安装有功率识别模块,自动识别充电功率,可以做到按功率分段计费;同时具有电池充满自动断电核心功能,让充电变的更安全、智能、收费更科学!

2、作为物业管理者,不需要专门派人员时刻巡视,只需一部手机或一台电脑,在后台即可随时查看设备充电情况;每日报表等信息!

住宅小区可以安装充电桩吗

【太平洋汽车网】住宅小区可以安装充电桩,2016年,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就曾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规定:“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此外,各地均出台相关政策:去年,山东省曾发布相关政策,明确了物业在充电桩安装上的职责义务,并对新建小区作出规定,“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018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其中规定:社会企业、居民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或提供便利。

2016年,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就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据了解,小区新建充电桩需要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等多方协商,任何一个环节不通过,都无法开展建设。申请安装充电桩时,小区居民需通过居委会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派专人到现场查看。符合条件后,新能源汽车车主、汽车生产企业、充电桩安装企业、物业公司、业委会等五方主体共同签订同意书,方可进场安装。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重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要办什么手续

【太平洋汽车网】想要安装自用充电桩,只需要资料准备、用电申请、方案答复、建设施工和接电确认等五个环节,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本人所属固定产权车位证明或车位产权人同意建设证明材料、停车位(库)平面图及现场环境照片,自用充电桩建设约定书等。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销售数量与日俱增,汽车的充电问题也日益突出。5月25日,记者从重庆市能源局获悉,为更好服务重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解决自用充电桩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重庆市能源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编制了《重庆市自用充电桩建设使用政策问答》,解答关于重庆自用充电桩的热点问题。

物业应支持和配合业主建设针对网友提出的物业不为自用充电桩签字的问题,重庆市能源局表示,物业应支持和配合业主或使用人建设自用充电桩,在接到自用充电桩建设资料后,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物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建设约定书。如物业不同意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实并协调。

在自用充电桩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如物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影响自用充电桩所在区域安全或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等情况时,物业应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并协调。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自用充电桩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自用充电桩出现安全隐患时,物业有权停止自用充电桩用电。

五个环节快速办理自用充电桩家住南岸区渝能国际小区19栋的业主李先生早在两年前便申请了自用充电桩的安装,“小区很多新能源车的业主都安装了自用的充电桩,整个过程很快,只要准备好要求的资料进行申请,再等到电力部门答复后就可以到现场施工安装了。”

重庆市能源局表示,市民想要安装自用充电桩,只需要资料准备、用电申请、方案答复、建设施工和接电确认等五个环节,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本人所属固定产权车位证明或车位产权人同意建设证明材料、停车位(库)平面图及现场环境照片,自用充电桩建设约定书等。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万科虹桥云那里可以电动车充电

万科虹桥云那里可以电动车充电:

小区里面有充电桩,在17号楼下。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或万科集团,证券简称:万科A、证券代码:000002,证券曾用简称:深万科A、G万科A),公司成立于1984年05月,总股本1099521.02万股(2008年2季度),总部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现任董事会主席郁亮。

国家对小区充电桩新法律政策,物业不得拒绝充电桩安装

;     物业不让安装充电桩,一直是让众多新能源汽车车主头疼的问题。通常大多数人只能选择用公共充电,或者装到亲戚朋友家,然而重庆的范先生却不服气,直接把物业告上了法庭。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9年9月份,范先生喜提爱车。这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范先生开着车回到家就到小区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了。买车前他已经问过4S店销售了,自己买的产权车位,国家有文件支持安装充电桩,在自己车位装个充电桩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吗?

      谁知道范先生居住的江津区奥贝学府一号小区物业居然拒绝让范先生在自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理由居然是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而且物业服务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允许业务安装充电桩。

      

      听到这种理由的时候,范先生犹如被泼了一盆冷水,回到家肯定少不了被家人数落,怎么不先问好,现在买了电动汽车又充不了电怎么办?

      如果碰到其他好欺负的业主也就算了,这家小区的物业港华物业肯定是不止一次以这种理由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了,从到现在为止其地下停车库也没有一台充电桩就可以看出来。

      于是,范先生气不过在一个月后,也就是同年的10月14日把港华物业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

      范先生与港华物业公司签订的《停车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系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在服务内容的确定上,应当以协议为基础,结合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等具有重要意义,而充电设施建设,是电动汽车应用推广的重要举措,国家相关部委、重庆市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行政规章等均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时予以配合、提供便利。

      按照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停车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四条约定,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范先生申请在其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按供电企业要求,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出具证明,该”出具证明”为前述协议第四条规定所涵盖,属于港华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其应当履行。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生事物,其诞生发展之初并不完美,但是社会不应因噎废食,且充电设施建设,是国家重要的政策方向。至于港华物业公司提出的,安装充电桩会破坏承重梁结构及外观等其他辩解意见,均缺乏充分证据证明,且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并不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放松、放弃管理。港华物业公司仍可在发现侵权等不当行为时,及时行使物业管理权力,予以纠正、制止。

      据此,法院于去年1月14日一审判决港华物业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向范先生出具同意在其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证明。在3月19日,港华物业在范先生的充电桩安装证明上盖上了公章。

      

      事实上,早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就曾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规定:“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物业公司往往因为对新能源汽车存在认知误区、害怕承担风险等问题,选择回避。

      因此,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首先通过12345热线来反馈信息,如果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则最好不过;反之则要继续向住建委反映这个问题,再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方案的话,那就只有走诉讼流程了。

      

      各地均出台相关政策:

      去年,山东省曾发布相关政策,明确了物业在充电桩安装上的职责义务,并对新建小区作出规定,“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018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其中规定:社会企业、居民区业主委员会应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或提供便利。

      2016年,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就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新能源汽车小区充电重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重庆电动汽车充电站、新能源汽车小区充电重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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